万锦国际一期南区11号楼、12号楼、13号楼、14号楼整体消防及地下车库喷淋、消防更新改造维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
万锦国际一期南区11号楼、12号楼、13号楼、14号楼整体消防及地下车库喷淋、消防更新改造维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
一、项目相关情况
项目名称:万锦国际一期南区11号楼、12号楼、13号楼、14号楼整体消防及地下车库喷淋、消防更新改造维修
招标方式:公开招标
招标公告发布日期:2025年11月13日
开标日期:2025年12月5日
万锦国际一期南区11号楼、12号楼、13号楼、14号楼整体消防及地下车库喷淋、消防更新改造维修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:
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:安徽正安智能信息工程有限公司
地址:合肥市瑶海区临泉路瑶岭苑2幢504室
投标价(大写人民币):叁拾柒万玖仟伍佰玖拾柒元壹角壹分 (¥:379597.11)
项目经理:许丽
工期:30个日历天
质量:合格
招标人:安徽省熙和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
地址: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半汤街道聚龙湾小区社区用房内
联系人:邓总
联系电话:13305651110
招标代理机构名称:国华工程科技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
地址:巢湖市半汤路中央领域小区2#楼沿街101铺
项目负责人:韦工
联系电话:18130041850
公示期:2025年12月6日至2025年12月8日
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,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。
二、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等法律法规,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:
(一)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,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1、异议人的名称、地址、有效联系方式;
2、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、标段号(如有);
3、被异议人名称;
4、具体的异议事项、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;
5、明确的请求及主张;
6、提起异议的日期。
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(需有委托授权书)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异议人需要修改、补充异议材料的,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1、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;
2、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;
3、异议材料不完整的;
4、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、难查证的;
5、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;
6、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、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。
特此公告。
2025年12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