界首市鑫天地商住综合体项目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
中标候选人公示
一、项目相关情况
项目名称: 界首市鑫天地商住综合体项目建设项目
项目编号: GHGC-DL2022-139
招标方式:邀请招标
招标公告发布日期:2022年12月23日
开标日期:2023年01月11日
第一中标候选人:
名称:安徽迅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
投标报价:大写:壹亿壹仟伍佰万元整、
小写:115000000.00元
工期:485日历天
质量:合格
第二中标候选人:无
招标(采购)人名称: 界首市鑫天地置业有限公司
地址:界首人民东路南侧法姬娜大道西侧(胜利路-翠园路C2段)1-713铺
联系人:黄江华
电 话:18055663729
招标(采购)代理名称: 国华工程科技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
地址: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铂金汉宫七号商务楼13、14层
项目负责人:徐工
联系方式: 0551-63449658-8021
公示期:2023年01月12日至2023年01月16日
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,以书面形式向国华工程科技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答疑,联系人:徐工,联系电话: 0551-63449658-8021。
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,应以书面形式向界首市鑫天地置业有限公司提出投诉,联系电话: 18055663729。
二、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:
(一)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,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1、异议人的名称、地址、有效联系方式;
2、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、标段号(如有);
3、被异议人名称;
4、具体的异议事项、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;
5、明确的请求及主张;
6、提起异议的日期。
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(需有委托授权书)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异议人需要修改、补充异议材料的,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1、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;
2、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;
3、异议材料不完整的;
4、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、难以查证的;
5、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;
6、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、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。
特此公示。
国华工程科技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
2023年01月12日